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 返回部主站

兰州积极探索物业行业信用监管

发布: 2017-12-07     文章来源: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查看: 3828次

  2017年以来,兰州市为做好物业管理活动事中及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质价相符、以质论价的良好机制,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规定(试行)》,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增强了企业诚实守信意识。

  健全物业管理的工作体制,完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兰州市积极组织街道(乡镇)、社区依法依规指导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长效常态的业主自治、社区指导、企业升级、协会推动的“四位一体”工作协同机制。截止11月初,全市共成立965处业主自治管理机构。其中,业主委员会130个,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250个,业主大会筹备组及正在筹备的585个。同时,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引导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在各小区的醒目位置将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积极开展物业行业的信用测评工作,推动物业管理网格化发展。今年825日起,兰州市启动了对三县五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和物业小区星级服务的测评工作。截至目前,共分三批次对365家物业企业和584个物业项目进行了测评。同时通过诚信黑名单的发布,有效约束违法失信主体,促进失信行为的纠正和信用环境的改善,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和环境。此次测评拟取缔并列入兰州市物业管理诚信档案黑名单物业企业26家。对主城区部分住宅小区开展集中连片管理试点工作。指导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对下辖的六个房管所管理的13个直管公房住宅小区的24.9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进行整体打包,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聘物业企业,实现了集中连片管理。

  积极加强物业行业的事中及事后动态监管。对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服务态度恶劣、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的企业坚决进行纠正和清理。通过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资信评定、纳入“黑名单”等方式对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净化,以此营造依法经营、履行合同、信守承诺的行业环境。在开展物业企业信用测评过程中,兰州市积极探索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大胆尝试授权物业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发挥物业企业和业主矛盾化解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国家取消物业资质后,在大市场的背景下如何用诚信和星级标准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兰州还将继续积极探索。

 摘自: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上一篇: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行规定出台
下一篇:青海省首个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施行
Copyright©2013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7796 技术支持:杭州新视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