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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行规定出台

发布: 2017-12-07     文章来源: 兰州晨报     查看: 4515次

820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兰州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规定(试行)》,第一次尝试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公司及物业行业专家库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进行规范,从而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制度作为物业企业市场准入和参与物业托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兰州市物业诚信首次测评时间为2017822日至1122日。

信用等级评定涵盖七大内容

据了解,《规定》所称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进行的评定活动。

记者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内容有七项,主要包括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基本信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星级标准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情况;遵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情况;建立物业服务投诉处置机制及投诉处理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级别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实行百分制分级评定。共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以及A级。

而级别与物业企业评定得分挂钩,最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AAAAA级企业;85-94分的,评定为AAAA级企业;75-84分的,评定为AAA级企业;60-74分的,以及新成立的物业企业或初次备案的入兰企业评定为AA级企业;60分以下的,评定为A级企业。

在每年申报时,由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协同物业协会落实企业申报的企业相关信息及相关变更信息,确定企业本年度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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