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部分会员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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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协会于6月10日对未履行会员义务和未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对北京安和靖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31家单位作退会处理,名单公告如下(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退会会员在协会相应职务、权利和义务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8082258
附件:终止会员资格名单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