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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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会员管理和服务,保障会员权益,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经理事单位申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北京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7家理事单位的会员级别由理事单位调整为会员单位。
附件: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调整名单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理事调整名单
(经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