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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中心,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发布: 2018-04-16     文章来源:     查看: 15067次

  3月8日,记者从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将以提升物业服务质中心,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市场化“三化”建设,突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与小区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示范物业项目评价与物业“双随机”检查相结合、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相结合“三个结合”,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根据新出台的《2018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被列入今年南京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据介绍,目前南京市区有居民小区1360个,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仅344个,全市物业企业有600家左右。为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市房管局联合市物价局制定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等级服务指导标准和政府指导价标准》。该服务标准体系将按照1等到5等级别,等级越高,服务级别越高,收费价格也相应增高,大体价格从每月每平方米几角钱到两元钱不等。相关管理政策正式出台后,将会构建普通住宅多等级的服务标准体系及收费价格体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为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去年市房管部门尝试创建了“微鹊-马上到家”智慧物业服务平台,今年还将拓展推广全市智慧物业建设。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等智能化物业服务,拓展物业企业经营区域与范围;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信运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成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物业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

   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也列入了今年物管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出台《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意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一是要从行业管理向市场监管转变;二是监管思路要从“管主体”向“管行为”转变;三是监管重点要从“管企业”向“管项目”转变;四是物业企业星级评定与物业“黑名单”制度同步推进,以信用监管为手段,突出物业项目监管,加强物业行业监测分析,及时应对有关新情况新问题,引导我市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化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建设,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的方法。

    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今年我市将实行“131工程”,即创建省、市、县(市)区级示范物业项目100个、推进老旧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300个、创建文明楼道1000个。同时,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不少于10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创建1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继续抓好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按照三年创建方案要求,2018年各县(市)区物业小区创建覆盖率要达到100%、达标率要达到95%以上。

    另外,积极完善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实现前期物业招标和中标备案网上申请、网上推送,切实做到服务全流程不见面。认真做好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全力做好居民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认真落实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将指导各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269个。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区120多个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房屋安全检测及加固、环境综合整治和物业移交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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