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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发布: 2020-02-14     文章来源:     查看: 1552次
 渝建物业〔2020〕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现就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区县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觉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社区防控体系,接受属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体化部署、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保障。要在做好保安、保洁、绿化、设施维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加大电梯等公共设施消毒频次。项目经理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服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调度,切实落实各项防控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当好助手参谋,协同配合街道社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全面做好排查登记
  各区县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街道社区按照“一查二测三登记四对接五跟踪六管控”(检查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登记个人信息,可疑症状人员及时对接卫生健康委,对相关人员进行动态跟踪了解其健康状况,对相关行踪和行为进行有效管控)流程,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加大对返渝人员的管理,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三、落实封闭管理措施
  全市所有物业管理小区要进一步落实封闭式管理措施,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阻断小区疫情扩散途径。各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消防应急通道要确保畅通),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出入进行劝导,并及时向街道社区报告。对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管严控,原则上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如小区内篮球场、棋牌室、会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关闭。停止小区内装饰装修等工程,严禁在小区内开展宴请、集会等聚集性活动。快递、外卖人员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切实做好管理服务
  各区县住建委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重庆市物业小区“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指导手册第四版》(附后)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管理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封闭式管理期间,各物业管理项目要指定一名宣传专员,通过业主微信群、QQ群等方式,每日定期向业主转发由市、区县宣传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权威内容相关信息,强化疫情防控宣传,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五、做好弃管应急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物业服务企业弃管物业项目,严禁进行物业项目交接,已经签订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的项目,相关区县住建委要指导企业暂缓交接,指导街道社区对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违规弃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一律记入诚信黑名单,依法从重处理。各区县住建委要做好物业小区可能出现弃管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小区疫情防控措施和小区基本物业服务措施。若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弃管撤场现象,各区县住建委要立即启动弃管应急预案,指导街道社区做好小区应急管理,确保小区疫情防控不断档,小区运行不中断,保障业主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六、加大监督检查
  各区县住建委要切实按照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从严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情况纳入企业及项目经理诚信档案管理,适时通报。市住建委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服从街道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物业企业,责成区县住建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追责。
  对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县住建委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封闭式管理期间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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