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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协函【2020】44号)关于转发《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第二批学习中心申报通知》的通知

发布: 2020-10-30     文章来源:     查看: 35805次


关于转发《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第二批学习中心申报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第二批学习中心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或行业职业教育机构积极申报。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第二批学习中心申报通知》

2020年10月29日


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

第二批学习中心申报通知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行业学习中心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附件1),在国家开放大学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指导下,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简称“行业学院”)现启动第二批学习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资格

学习中心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总部、行业学院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招生、教学、考试和教学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学习中心申报主体为已开设物业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学校及经地方行业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行业职业教育机构。(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应先对照附件1了解国家开放大学对行业学院学习中心的相关制度并进行自我评估,如符合条件,可填写附件2、3申报表格并提交行业学院。

2.由行业学院进行考察初审,并将符合资格的候选机构名单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

3.行业学院将初审、终审的结果同时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备案。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


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联系方

行业学院副院长、学习成果认证中心执行主任 纪通

手机:13910037564 邮箱:Jack.ji@cbstudy.com

行业学院教务部副部长 田小梅

手机:13439178481 邮箱:Amay@cbstudy.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行业学院学习中心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

3.《考点申报表》

4. 国家开放大学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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