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人资委”)本届(第一届)届期已满,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广泛、自愿参与和行业发展需求的原则,按照换届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国有关单位征集第二届中国物协人资委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委员会委员原则上来自协会会员单位,主要由业界专家、地方行业协会、高校和研究机构人员、社会团体人员等组成,邀请政府部门人员参加。
委员的产生采取各地协会推荐、会员单位自荐与中国物协协商、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委员会委员拟由以下人员构成:
1.各地物业协会行业人力资源分管工作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2.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人;科研院所从事物业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人选需至少同时满足以下其中四个条件:
1.具备丰富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团队建设经验;
2.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八年以上,为企业负责人或分管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
3.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研究工作八年以上,为科研院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工作负责人;
4.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注重物业管理行业理论研究,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6.热心物业管理行业人力资源建设事业,具备一定的战略规划能力和行业发展大局观。
三、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人力资源发展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为行业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和提供专业意见。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体系和管理规范,组织制定物业管理行业人才标准,构建行业人才水平评价体系,适时开展行业人才水平评价工作。
(三)整合高等院校、企业大学等物业管理教育培训资源,搭建教育培训与人才交流平台。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加强团队建设,促进企业发展,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服务。
(四)建立行业优秀专业人才库,通过重点培养、优先推荐和资助奖励等方式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行业人力资源发展工作最佳实践,促进行业从业人员总体素质提升。
(五)承担中国物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 1-2 位委员候选人,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1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表盖章扫描,以PDF格式报送至中国物协人资委秘书处邮箱hrdc-cpmi@cbstudy.com。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熊芸露、甘为
联系电话:0755-28285903,18676689531
电子邮箱:hrdc-cpmi@cbstudy.com
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以下无正文)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