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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协函【2021】31号)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发布: 2021-05-12     文章来源:     查看: 5724次



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国物协“品牌建设年”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行业团体标准体系,以满足行业发展、企业和市场需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向全行业征集2021年度物业管理行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对于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良好规范作用的业态或业务规范。

(二)市场亟需、社会重点关注、能切实解决行业应急需求等方面的项目。

(三)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或计划,行业发展亟需引领和支撑的项目。

二、立项要求

(一)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现行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专利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

(四)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五)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六)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并经实践验证的标准提案项目,在申报时可提交标准草案并申请采取快速程序。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申报团体标准的单位应在524日之前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附上标准草案,将盖章的申请书扫描件及标准草案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gwxbwh@163.com(邮件主题为“XX单位+团体标准名称”)。

四、联系方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宗武     话:023-63262427


附件: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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