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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开选聘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发布: 2008-06-12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查看: 1889次

                    秦皇岛:公开选聘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近日,秦皇岛博林物业公司通过公开投标方式,取得了秦皇岛市博维嘉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权。这是秦皇岛市首次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来选聘物业公司,标志着该市物业管理真正向规范化市场运作方向迈进。据悉,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一直以来,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都是采取协议方式或开发商自建自管的方式进行。这样的方式带来了一系列弊端,由于双方责、权、利不明确,使得前期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往往被掩盖,损害了业主利益,造成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矛盾不断,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为从源头上解决建管脱节及物业管理设施先天不足的问题,保障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一月,秦皇岛市出台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和《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按照规定,今年5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新建小区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物业公司,使开发商、物业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以合同的方式得以明确。

  在博维嘉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开标会上,共有四家物业公司参加了此次投标。评标委员会现场对四家物业公司的标书进行了打分评定,博林物业公司最终以78.88分成为第一中标人。

  博维嘉园项目部经理张卫国表示,作为开发商,他们非常拥护这种做法,因为物业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开发商的信誉。这种方式对建、管双方都具约束力,会使物业管理更加规范到位。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分校的杨桂芳教授作为专家参加了评标。她说,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是一次由理论到实践的很好尝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如果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不通过招投标方式来选聘物业公司,开发商将不能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物业管理部门同时还提醒物业管理合同已经到期的小区,也应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以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知情权,从价格、服务内容等方面,真正选择到更适合自己小区的物业公司。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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