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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物业进老社区和城中村

发布: 2008-06-12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查看: 1843次

深圳:鼓励物业进老社区和城中村

关于“城中村能否全面引进物业管理”的报道引起了罗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昨天,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召集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街道党工委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与物业管理公司老总恳谈,了解公司在物业进城中村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一释疑解惑,强力推进这项工作。

  刘学强表示,罗湖区在全市物业进老社区和城中村的工作中担负着探路工兵的角色,区委区政府今年准备拿出2亿元以上的资金来办好这件事,对于积极投身这项富于探索和挑战性工作的物业管理公司,区委区政府要为他们撑腰壮胆,因为他们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区委区政府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全力推进,全面开花。刘学强说,深圳商报报道罗湖区物业管理进城中村在全市是最早最快的,但到目前为止罗湖也只有11个城中村成立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这说明推进的速度还不够快。区有关部门要与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城中村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优惠政策,力争今年内全面开花。

  刘学强还向参加恳谈的8家物业管理公司送了一份“厚礼”:今后罗湖区要把包括物业进社区在内的政府外包服务项目都列入财政预算,财政向民生倾斜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体现。刘学强说,社区是基层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政府管理也有失灵的时候,需要市场来帮忙,物业管理公司的诞生是市场的产物,罗湖的115个社区要努力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相关链接

  接管老住宅区将获补助

  我市老住宅区整治三年内完成,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开展老住宅区综合整治并引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我市老住宅区整治目标。

  《通知》明确了整治经费安排和相关政策优惠,各区设立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对接管老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给予补助。具体如下:接管时安排一次性接管启动补助;之后三年安排物业管理费补助,第一年年终时对接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费收取不足部分核实后补助不足部分的60%,第二年补助当年不足部分的30%,第三年补助当年不足部分的10%。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纳入各区老住宅区综合整治经费预算。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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