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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发布: 2008-06-12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查看: 2280次

依法治企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文/白凤海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企业如何对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警戒线”是拉起来了,是以增加企业成本来适应法律,还是在企业成本框架下规避法律的风险,几乎是每一家企业经营者面对的现实问题。对物业管理企业而言,这个问题尤甚。

法律的“警戒线”在于促使企业守法经营

《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这个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在讨论阶段即引起强烈关注,不同层次的人以不同角度在研讨、解析《劳动合同法》中的所有条款。在通常意义上,弱者(劳动者)以自我保护将其视为武器,强者(经营者)则更多的是研究规避风险的。据专家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在正常情况下,将加大企业用工成本5%-6%。如果企业原来就多采用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管理手段,到2008年1月1日一步走到与法律看齐的地步,则加大的企业成本远不止这个百分率。

其实,假若没有《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企业还不是得一样依法经营。我们听惯了经营者对自己诚信与守法的标榜,所幸的是,事实上,大多数经营者也都在工作中做到了这一点。以笔者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为例,这几年来,公司逐步与所有的员工都依法签订了用工合同,因而,面对今天《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我们企业领导未感受到压力,员工则更加对企业产生了一种归属感。在此意义上讲,企业通过员工产生企业价值的同时呵护员工的切身利益,在法律逐步健全、普及的法制社会里,一定是经营者的明智之举。

当然,严格要求所有的企业、或者要求企业与生俱来就模范地严格守法,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笔者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认识、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公司经营的几年中,不管是争议仲裁还是法律诉讼的事都发生过,亡羊补牢的调整总给人捉襟见肘的感觉。到今天,公司终于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律指导工作而非投机取巧

正是迫于《劳动合同法》的“警戒线”作用,自《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几个月来,在物业管理行业就兴起了学习、研讨《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笔者所在的公司也通过自学、请专家讲课、参加社会培训等多种方式研读《劳动合同法》,并请专家就公司现有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比对查找管理漏洞,在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上作了诸多调整、补充,以一个企业遵章守法的自律行为,迎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学习的心得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修改相关的劳动合同文本和规定。

我们对执行多年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培训协议》、《员工考勤规定》等文本进行了修改与补充,遵循的原则是:细化、明确责任、界定清楚并与《劳动合同法》条款吻合。《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细化增加了约定条款,尤其在员工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条款中给予了明确的界定,便于合同双方理解与操作。

二、调整了部分表单的格式与内容。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对《员工入职通知》、《招聘人员登记表》、《员工基本情况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表》等表单,认真进行分析,特别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重新设计表单格式,重新确定填报内容,在表单、内容上做到了与法律要求一致且无懈可击。

三、增加了部分规定及法律文本。

对应《劳动合同法》,在公司原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缺失的方面,补充了相关规定,同时,设计了与规定配套使用的相应法律文本。如增加了《员工待岗管理规定》等规定,增加《应聘人员申明表》、《待岗协议》、《实习协议书》、《医疗期协议》等相关制度文本。在此基础上,公司原有的管理规定与补充、修改、完善的以上制度、文本与表单,形成了公司规定与《劳动合同法》比较全面的对位。

四、对一些实操工作的调整。

《劳动合同法》考虑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在合同期限上增加了多项制约企业短期用工行为的法律条款。企业也要从惯性思维中解脱出来,调整实操方法。笔者所在企业的做法是,拟从2008年开始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的老员工自2008年始第一个合同期为三年,第二个合同期为五年,第三个合同期为无固定期限;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后,第一个合同期为两年,第二与第三个合同期与老员工相同。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照顾到了员工的工作稳定性与职业选择性。

对《劳动合同法》作用的认识还要放远眼光

物业管理企业是主要以人力资源获取劳动报酬的服务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用工大致在经营成本中占据2/3左右的比例。绝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实践中处于两难境况,一方面物业服务费用一经确定就难以提升;另一方面市场物价与用工成本不断加大,使企业不是经营难度增大,就是利润水平降低。但是,这绝不能成为企业采取诸多合理不合法的手段来控制经营成本的理由,更不能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劳动合同法》的即将执行,对社会经济、对企业发展产生的长远的、积极的规范作用,也许还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到。但作为企业经营者,只有遵从法律规定,在遵纪守法的意志品质下组织生产劳动,才能真正保障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在此基础上,探索企业与劳动者互利的实操方法,才是我们追求的方式方法。

所以,《劳动合同法》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武器,也是保护企业经济与根本利益的法宝。在物业管理的工作实践中,只有本着持续改进的企业精神,不断在管理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不断补充、调整,才能真正使企业发展壮大,为社会的和谐尽我们共同的职责。

作者系北京中广物业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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