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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专项维修金标准确定 首期交存额下降

发布: 2008-06-22     文章来源: 新京报     查看: 1777次

 

  市建委昨天发布消息,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交存标准确定。今年2月1日签订购房合同的,将按照住宅建筑安装成本的8%交存首期的公共维修基金。六层及以下的住宅按照100元/平米交存,六层以上的住宅标准为200元/平米。计算显示,相比以往总房价2%的旧标准,新标准下首期交存额有所下降。 

 

  高层住宅交存标准统一

 

  建设部和财政部去年年底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公共维修基金),首期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而以往,则是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北京则是以总房款的2%缴纳。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北京《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已印发。与之前征求意见稿不同,昨天公布的最终标准中,高层住宅(六层以上)取消了结构的区分,统一为200元/建筑平米。征求意见稿中,高层全现浇结构按150元/平方米,高层框剪结构按200元/平方米交存。 

 

  “这是根据市民和专家提出的意见,高层统一标准更便于实际操作。而且我们又详细计算了不同结构高层的建安成本,相差并不大,因此都用一个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 

 

  售后公有住房执行原标准 

 

  该《通知》要求,今年2月1日后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同,按照新标准缴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如果2月1日后签订合同,但已经按照房屋总价2%的旧标准交存了,可以到原交存单位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此外,对于售后的公有住房,首期的交存标准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 算账 

 

  百平米住房 少交近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去年12月北京商品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4470元。在高房价的背景下,按照新标准首期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如果按照购买了一套100平米的商品房,房价为1.4万元计算,旧标准要交存的金额为100平米×14000元×2%=2.8万元。 

 

  而按照新标准,如果是多层住宅,则交存的金额为100平米×100元=1万元;如果是高层住宅,则为100平米×200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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