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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审查通过《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发布: 2016-08-23     文章来源:     查看: 2557次

四川省住建厅近日审查通过《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简称《规程》),自今年91日起在全省实施。这是四川省首个针对住宅物业管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规程》包括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秩序维护,环境维护等7大章,对住宅物业管理全流程进行了细化规定。《规程》特别提出,房屋装饰装修前,装修人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根据各地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作业时间限制、垃圾清运等装修人需遵守的条款。装修人行为若不符合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制止。已造成实施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超过3700家。然而各地物业管理市场发展不平衡,物业服务不规范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主编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苟强表示,《规程》是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实,有利于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该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同时为业主评价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标准。

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等部分市州已率先实施装修前签协议,《规程》从全省层面将该做法落实。也就是说,成都等地早在之前已经实施了相关规定,而其他市州即将开始落实装修前签协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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