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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发布: 2022-03-10     文章来源:     查看: 11051次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物协)课题研究计划项目的管理,研究解决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规划、申报、指导、验收、评审、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行业课题研究规划;

(二)指导地方协会、科研院校、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三)统一管理以中国物协名义立项、参与和结题的课题;

(四)课题研究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经费管理规定》(附件1)执行;

(五)课题立项的申报、论证和发布,课题研究过程的指导和检查,课题结题的验收、评审、评定和成果推广。

第三条  课题经费是中国物协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重要保障,主要来源:

(一)经中国物协理事会批准,按8-10%的固定比例从上年度会费中提取;

(二)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单位委托中国物协进行课题研究划拨的研究经费;

(三)课题研究成果出版、申请专利和知识产权后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比例提取;

(四)其它方面。

第四  中国物协秘书处行业发展研究部(以下简称“行业发展研究部”)负责具体落实课题研究各项工作,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工作流程》(附件2)执行。

第五  课题研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重点课题、年度课题和其它课题。

(一)重点课题为中国物协根据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确立,并拨付专项经费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

(二)年度课题为地方协会、科研院校、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围绕物业管理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自选题目、自愿申请、自筹经费、自行开展的课题研究项目;

(三)其它课题为重点课题和年度课题以外的课题研究项目。

第六条  中国物协组织成立专家库,具体负责课题立项论证、结题、验收和成果评定等评审工作。专家库由协会领导、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行业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 课题申请

   第七  中国物协每年年底下发《关于申报年度物业管理研究课题的通知》,重点课题研究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申请书》(附件3),投标重点课题研究项目或申请年度课题研究项目。

第八条  课题申请单位由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联合申报的,应当确定一家负责单位,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第九  课题申请单位应当组成三人(含三人)以上的课题组,并指定一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承担超过两个中国物协的在研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职称;

(二)有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经历和能力,并具体承担统筹管理、确定思路、主持撰写和协调审定等实质性工作;

(三)中国物协理事以上出任人、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或在物业管理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行业从业者。

 

第三章 立项审定

第十条  中国物协从专家库中抽选3或5人,组成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对提交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申请书(重点课题)》进行论证,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申报课题立项评审意见表》(附件4),专家评审最高分为课题中标单位,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可立项重点课题项目;对没有投标意向的重点课题项目,由中国物协根据课题所涉领域提出承担单位,委托开展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  年度课题申请由中国物协行业发展研究部成员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申报课题立项评审意见表》,经汇总评审意见后,审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项目,确定为年度课题研究项目。

第十二条  立项审定原则:

(一)课题研究应当符合前瞻性、创新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原则,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二)课题研究应当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基础完备,具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

(三)课题研究预期成果有使用和推广的价值;

(四)课题进度安排合理,经费预算合理、来源可靠;

(五)课题申请单位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基础团队,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三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涉及与本人有关的课题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四条  中国物协以下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课题研究计划》形式,确定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和结题时间等信息。

第十五条  中国物协与重点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合同书》(附件5),与年度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承诺书》(附件6)。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在中国物协指导下,按时保质的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中国物协安排联络员负责重点课题的联系沟通,对课题研究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

第十七条  行业发展研究部应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课题研究计划》印发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年度立项课题工作会。

   第十八条  各课题组应在4月底前召开课题开题会,重点课题开题会经与中国物协沟通后召开,年度课题开题会自行召开,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课题研究开题提纲初稿。

第十九条  年度课题应在当年7月底前提交《年度课题研究中期进展报告》(附件7)和课题报告初稿;重点课题项目应在当年7月底前经与中国物协沟通后召开中期汇报会,报告课题进展情况、研究思路和下半年研究方案,会后提交《重点课题研究中期进展报告》和课题报告初稿。

第二十  课题发生重要事项变更,应由课题承担单位书面提交《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变更事项申请表》(附件8),报中国物协审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课题研究。课题重要变更事项包括:

(一)变更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

(二)修改、变更课题合同书;

(三)变更课题名称,调整研究内容;

(四)变更最终成果形式;

(五)申请课题延期;

(六)中止课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二十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物协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已拨课题经费:

(一)存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课题负责人没有实质性从事课题研究等现象;

(二)连续两次未能通过中国物协课题验收结题;

(三)严重抄袭他人成果;

(四)未经同意,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课题研究;

(五)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

(六)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在两年内取消课题申请资格。

 

第五章 验收结题

第二十二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验收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年度课题研究成果验收采取资料评审方式。

第二十三  课题验收评审专家组由3或5人组成,人选从专家库中选取。

第二十四  课题验收评审时,专家组结合课题的不同特点,按以下标准和内容进行:

(一)是否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是否符合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需求;

(二)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建议和对策等是否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

(三)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研究方法和手段是否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四)文字是否流畅,逻辑是否严密,格式是否按照《中国物协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要求》(附件9);

(五)课题成果有何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预期综合效益如何。

第二十五  会议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课题研究结题申报书》(附件10),课题研究成果等材料一式两份,报行业发展研究部申请课题结题验收;

(二)行业发展研究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课题汇报交流会时间;

(三)汇报交流会由行业发展研究部和课题承担单位联合组织。评审专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听取课题组汇报,进行质询和讨论,并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课题成果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1),对课题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四)课题承担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成果,并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课题研究结题申报书》、最终课题成果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附件12)等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报行业发展研究部;

(五)行业发展研究部将课题结题和评审材料收集完整后,报送中国物协领导审批。

   第二十六  资料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课题研究结题申报书》、课题研究成果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行业发展研究部申请课题结题验收;

(二)行业发展研究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

(三)评审专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课题成果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填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专家评审意见表》并签字;

(四)行业发展研究部将课题结题和评审材料收集完整后,报送中国物协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  专家评审平均分不合格的项目,课题结题验收不予通过,专家组认为有修改基础的,可允许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改、补充研究,并由课题承担单位重新申请验收;修改完善最长期限为一年,验收仍不合格者,撤销该课题,追回已拨课题经费。

第二十八  专家评审平均分合格的课题项目予以验收结题并公布验收结果,由中国物协颁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课题验收证书》(附件13)。

 

第六章 成果推广

第二十九 颁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课题验收证书》的重点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中国物协所有,年度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课题承担单位和中国物协共有。课题承担单位可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项目”的名义进行宣传。

第三十  中国物协不定期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和学术研讨,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十一条  对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中国物协负责向行业、社会公众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推广和宣传,并择优纳入出版计划,出版时注明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组成员等信息。

第三十二  中国物协适时对结题课题进行评定,评选出课题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第三十三条  中国物协择优推荐优秀课题研究成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部级课题研究项目。

 

第七章   则

第三十四  本办法经中国物协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物协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经费管理规定

    2.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工作流程

    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申报书(重点/年度)

    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申报课题立项评审意见表(重点/年度)

    5.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合同书

    6.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承诺书

    7.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中期进展报告(重点/年度)

    8.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变更事项申请表

     9.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要求

     10.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年度课题研究结题申报书

     1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课题成果专家评审意见表

     12.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1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课题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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