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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发挥物业协会职能作用 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 2017-07-06     文章来源:     查看: 2888次

1992年我市第一家物业公司成立至今,沈阳物业管理走过了改革发展25年的辉煌历程。为了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1996年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已发展为870多家,其中会员单位410多家。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数量已达10万余人。近年来,为了促进我市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我们坚持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为方向,以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动力,以“幸福沈阳 共同缔造”为目标,励精图治,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续被中物协授予“优秀地方物业管理协会”殊荣。

一、近年来协会开展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落实部署,做好配合,促进法规出台的科学性。按照中国物协的部署,积极撰写《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丰富了首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主要材料,受到好评;今年初,沈阳市房产局出台了《沈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征求协会会员单位意见中,大家联系工作实际,踊跃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围绕中心,服务会员,开展丰富多彩各项活动。市物协与华商晨报联合举办“方向·首届东三省物业行业发展高峰论坛”,聚合业界30多位精英,共同把脉物业企业发展之路,探讨了物业行业崛起的大方向;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先后参加省房协物专委组织的“行业论坛”、“高峰论坛”、“物业管理论文征集”活动,收效明显;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省房协举办的全省“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乒乓球比赛”,通过赛前组织培训、选拔优秀选手决赛,我会代表队取得佳绩,省房协授予我会“竞赛最佳组织奖”殊荣;积极参加首届全国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在多家物业企业、百余名选手报名,经培训、预选赛的基础上,我会的三名选手有一名进入40强行列。 

(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服务水平创新提高。两年来,协会通过深入调研,撰写出方大物业、必胜荣物业、新浦物业、奥园物业、民生物业、万科物业、绿建奥园物业、华润物业、远洋亿家9个典型经验,在会刊《沈阳物业》上刊登后,发挥了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这些经验还全部被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咨询”网站采用。

(四)强化培训,服务会员,提升行业队伍整体素质。两年来,积极配合省房协开展了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了素质,促进了工作。其中,举办继续教育9 期, 1128人参加培训。举办初始教育19期,3556人参加培训。同时,还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了相关部门承办的电梯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了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五)联系会员,提供服务,努力为物业公司排忧解难。

先后为金碧、华润、诚大新生活等物业公司查找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提供帮助;为必胜荣、和美等物业企业资质升级提供相关帮助;为万维、必胜荣、高诚、民生、玫苑等物业在承接项目上提供帮助;为城花物业协调解决非消防用水水费收缴问题上提供帮助;为部队物业项目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帮助;为国有企业后勤部门如何管理物业项目提供帮助;接待了业主投诉电话近百起,交由各区小区办予以解决。同时,还深入到康平、新民、于洪的物业企业开展了相关业务指导。

(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沈阳物业》办刊质量受表奖。《沈阳物业》作为市物协的会刊,坚持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受到业界同仁的欢迎,受到主管部门领导的好评。采访报道物业企业典型经验的“本刊专访”和“卷首语”分别被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评为优秀栏目一等奖和二等奖,《沈阳物业》连续被市文广局评为“沈阳市报刊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本刊编辑被评为“沈阳市新闻出版战线先进个人”,在市文广局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

(七) 成立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促进协会工作良性循环。协会成立的“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服务业务交流学习工作委员会、公共媒体工作委员会、维修资金工作委员会。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组建后,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致函、对话、协调等形式,积极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诉求,收到一定效果。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当前物业服务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主要问题是:

1.缺乏执法依据 晒账单监督管理难。根据《关于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公开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市物业企业应在当年的一季度将上年收支情况“晒账单”。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物业公司晒账单基本全靠物业公司自觉。由于房产局、市物协都不具有执法权,接到群众举报后只能给予扣除信用分处罚,但很多物业对信用分却满不在乎,导致目前物业费公示全凭自觉。

2.物业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处理整改问题难。在物业园区,个别业主违反规定,私搭乱建等问题时有出现。作为物业企业,只能说服教育,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然而,由于物业公司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业主缺乏约束力,有的业主置若罔闻,效果不佳。汇报到行政执法部门帮助解决,往往是一看了之,作为不够,问题得不到应有解决,容易引起恶性循环。

3.车位费、停车费收益分配无标准,处理分成问题难。按照相关规定,园区车位费、路面停车费,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同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用于物业经费的不足和园区的建设。但是,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在协商收取的费用,利益分成时,由于没有明确具体比例,易于引发矛盾纠纷。因此。对这笔资金究竟是按照2:8或3:7,还是4:6或5:5,应协调相关部门作出个明确标准,有益于园区和谐。

4.老旧小区维修公共设施等,启动维修基金难。如高层楼房顶层破损、漏雨,要启动维修基金解决顽症,按照相关规定,得达到“两个三分之二”,方可启动。然而,由于业主认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业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达到“两个三分之二”实属不易。目前,政府已作出“实事求是、特事特办”的规定,应将好事办好,真正打开“绿色通道”。

5.物业服务成本急剧上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难。物业服务成本的上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工费上涨,人工费从物业费费总额的50%左右,已经上涨到60%,有的甚至上涨到70%;二是由企业承担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从刚开始有保险的人工费总额的20%左右,已经上涨到46.6%;三是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给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造成难题。

6.行业存在“害群之马”,需要适时“清理门户”。目前,行业内,服务不规范、承诺不到位、规范不自律等问题没能彻底解决。一方面,需要我们通过正面引导,激发正能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适时“清理门户”,还广大市民一个规范、透明、干净的物业管理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构想

今年5月9日,沈阳市政府召开全市住宅区物业提升暨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为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幸福沈阳 共同缔造”行动,今年确定为我市物业提升年,主要开展“三个三”工程。即,通过建立三个机制,优化三个环境,实现三个目标。

首先,通过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机制,优化物业服务行业环境,实现物业服务不断规范的目标。开展物业服务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调查、发布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等一系列督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第二,通过搭建物业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优化百姓业主居住环境,实现业主物业服务需求即时应答的目标。业主通过手机端可以完成物业服务信息咨询、报修、投诉等事项,实现物业服务的“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第三,通过创建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实现初步建立物业企业信用退出机制的目标。制定出台《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信息管理将成为物业管理的新抓手。

作为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就是要组织会员单位紧紧围绕物业提升年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迅速行动,打好这场攻坚战。要恪守《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自律公约》,认真履行《物业合同》,诚实守信,贴心服务;要坚决禁止物业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等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服务中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化解矛盾;要积极响应、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做好物业服务基础建设,用先进的物业服务方式,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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