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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

发布: 2017-08-04     文章来源:     查看: 4740次

 

近年来,伴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态势,物业服务行业也得到迅猛发展。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业主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影响着物业的价值。物业服务同时带有社会公共服务和个体服务特征,是一种全天候、不间断、全方位、多层次的过程性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既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又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应当建立起一种良性循环的关系,从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有序发展,体现行业市场化的意义。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实施与完善,此类案件的裁判依据更为清晰明确,裁判尺度日趋统一,裁判质量日益提升。同时,对广大业主和物业企业而言,自身的行为界限、权益保护范围和权利救济方式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为进一步维护物业服务秩序,保障各方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经营活动,协调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矛盾,对广大公众进行正确引导和答疑解惑,我院梳理分析了近五年来审理的涉物业纠纷案件,从中归纳整理出十个具有典型性和新颖性的案件进行发布,通过典型案例和重点问题的提示建议,引导各方社会主体充分防范风险,正确理解法律,合法理性维权。

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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