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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应急服务企业预选库,你怎么看?

发布: 2017-08-10     文章来源:     查看: 2689次

日前,东莞市法制局公布《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区域、应急服务企业预选库进行了明确:


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前退出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前3个月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事宜,并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约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合同依法、依约解除,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属地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此外,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选取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应急服务企业预选库。《办法》明确,凡是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因业主参与度不高等原因,未能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未能形成一致意见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物业后,出现小区管理失控、局面混乱及业主频繁投诉的,镇街(园区)可以在应急服务企业预选库中以抽签形式,选取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资料来源:东莞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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