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保障物业服务标准有效供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物协[2016]7号)的有关要求,特向全行业征集2018年度物业管理行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启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和市场创新的实际需求,具有行业普遍适用性和可实施性,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无交叉,无重复矛盾,重点制定各业态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评价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申报程序应符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范围原则上来源于《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见附件2); 
	(二)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 
	(三)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四)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并经实践验证的标准提案项目,在申报时可提交标准草案并申请采取快速程序。 
	三、申报程序 
	申报团体标准的单位应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中国物协标委会。 
	四、联系方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彦博   电  话:010-88083290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文田  赵霁飞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 
	电  话:0755-61358132 18318812082 
	邮  箱:382614047@qq.com(邮件主题为“XX单位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 
	附件:1.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