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保障物业服务标准有效供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物协[2016]7号)的有关要求,特向全行业征集2018年度物业管理行业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启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和市场创新的实际需求,具有行业普遍适用性和可实施性,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无交叉,无重复矛盾,重点制定各业态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评价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申报程序应符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范围原则上来源于《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见附件2);
(二)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
(三)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四)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并经实践验证的标准提案项目,在申报时可提交标准草案并申请采取快速程序。
三、申报程序
申报团体标准的单位应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于9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中国物协标委会。
四、联系方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彦博 电 话:010-88083290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文田 赵霁飞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8楼
电 话:0755-61358132 18318812082
邮 箱:382614047@qq.com(邮件主题为“XX单位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
附件:1.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