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协函[2018]38号
关于自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即将届满,本会拟定于明年三月份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依据本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产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和“民主办会”精神,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及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的自荐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查看《会员代表自荐条件和程序》(附件1),《理事单位及拟任人自荐条件和程序》(附件2)相关内容,并于2018年12月18日前在网上完成会员代表及理事单位的自荐工作,逾期视作弃权处理。
我会将在各单位自荐的基础上,兼顾各地会员数比例,东中西部地区差异、企业实力和代表性、物业服务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对协会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等原则,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本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单;并提出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及拟任人建议名单,交由本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望各会员单位充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自荐工作。
附件:
1.会员代表自荐条件和程序
2.理事单位及拟任人自荐条件和程序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静、张彦博、李超琨
电 话:010-88368310、88083290、88082258
网 站:www.ecpmi.org.cn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