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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委员刘德明:完善政策措施 破解物业企业三重困局

发布: 2019-02-15     文章来源:     查看: 7422次



  2月13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开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董事长刘德明出席了会议,并提交了提案《完善政策措施 破解物业企业三重困局

  “自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20年间,住房由‘建设主导期’逐步向‘管理主导期’转变,未来还将向‘服务主导期’转变。物业企业在做好‘对物的管理’的基础上要更重视‘对人的服务’。”山东省政协委员刘德明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随着物业服务刚性成本不断上涨,企业普遍陷入物业费“收缴难”“调价难”“空置房降费”的“三重困局”。

  刘德明结合《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内容,提出行业发展面临的困境: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6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60%,但企业在项目运营中面向政府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并没有按照空置房的收费比例相应的给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递减,全部是全额交纳,例如电梯年检费、电梯维保费、环卫垃圾费、二次供水水质检验费、门前三包费等,目前在这项收费折扣问题上的争议较大。

  刘德明建议,要进一步对《办法》内容进行调研和释疑。全国物业服务企业达11.5万家,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6000余家,行业普遍存在着低端服务供给过剩、高端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政府要根据行业和企业经营实际,进一步对空置房调整标准进行公开,让公众和企业都能正向传播和支持《办法》。

刘德明接受山东卫视《齐鲁先锋》栏目采访


  如何解决“三重”困境?刘德明建议,要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对业委会、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协商议事机制,探索居委会和业委会的交叉任职机制,探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协商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业委会在物业费缴纳和调价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质价相符的价格机制,实现从“政府指导价”到“市场调节价”的转变,逐步形成合理的市场成交价格,以促进山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联合日报》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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