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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学习成果互认联盟?

发布: 2019-07-30     文章来源:     查看: 1643次


学习成果互认联盟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学习成果互认联盟是我国首个在教育部指导下,以终身教育理念为引领,根据国家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的相关文件及试点精神,由国家开放大学联合各类颁证机构共同发起、自愿组建的基于学习成果框架进行学习成果互认和转换的非营利性、非法人、开放性合作组织。

 

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的宗旨是什么?


以为学习者提供多样、灵活的学习通道和优质学习资源,激励其不断学习,保障学习者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价值;充分发挥各互认联盟成员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不断地丰富、完善学习成果框架和认证标准,逐步建立便于各级各类学习成果进行等值比对的标准体系;通过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模式,推动颁证机构之间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以及优质资源共享。


学习成果互认联盟的目标是什么?


依据学习成果框架和认证单元,探索各级各类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机制和模式,拓展学习者的上升学习通道,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育人标准与用人标准的对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和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学习成果互认联盟主要做什么?


互认联盟成员之间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合作:

(一)标准开发:探索基于学习成果框架的认证单元开发;

(二)标准应用:探索主要基于学习成果框架,应用相应认证单元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转换的技术路径。

(三)学习成果互认与转换:探索建立联盟成员之间学习成果互认和转换机制。利用互认联盟平台,建立合作关系。

(四)资源共享与交易:探索建立教育和培训课程(资源)的认证、共享与交易机制。

(五)新业务研发:探索基于现实需求的新业务研发模式。

(六)研究项目合作:广泛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相关的框架标准、运行机制、体系建设、运营模式、质量保证、资源共享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单独或联合承接相关科研项目等。

 

哪些机构可以申请加入互认联盟?


具有颁证权、有学习成果互认转换需求并且认可学习成果框架的学历教育颁证机构(包括普通高校、中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考、民办高校等)和非学历教育颁证机构(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及有关部门;知名培训机构;企业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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