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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上市条件、流程一览!

发布: 2019-12-20     文章来源:     查看: 4286次

123日,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登陆深交所,成为深交所“物业第一股”。企业在深交所上市需具备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英文名称Shenzhen Stock Exchange,缩写SZSE,中文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121日 ,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深交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规则;审核证券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深交所以建设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使命,全力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实施。20045月,中小企业板正式推出;2006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开始试点;200910月,创业板正式启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基本确立。


深交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主动作为,创新投资者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市场基础平台,修路搭桥,逐步建成并不断完善包含 “互动易”、 “投票易” 、“投知易”、“分析易” 、“呼叫易”在内五位一体的投资者公共服务平台,弥补中小投资者在信息、分析、投票、调研等方面的先天不足,畅通投资者知情和维权渠道,引导投资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在“五个易”中,以“互动易”畅通投资者与上市互动沟通渠道,以“投票易”畅通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渠道,以“投知易”实现投资者教育从说教式向体验式转变,以“分析易”推动分层次、分类别投资者教育,以“呼叫易”畅通咨询投诉渠道。


深交所坚持以提高市场透明度为根本理念,贯彻“监管、创新、培育、服务”八字方针,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以下为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未提供,有需要请参考深交所官方网站)


中小企业板主要发行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独立性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五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规范运作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章程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财务与会计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

发行前股本3000万股;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募资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募集资金数额或投资项目应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股本及公开发行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25%;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注:如公司存在H股流通股,则公开发行比例以H股、A股流通股合计值为计算依据。

 

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市流程表



阶段: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时间:视实际情况

内容:

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聘请证券中介机构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

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阶段:尽职调查与辅导

时间:视实际情况

内容:

向当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

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完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阶段:申请文件的申报

时间:2-3

内容:

企业和证券中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向证监会尽职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阶段:申请文件的审核

时间:3-9

内容:

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如申报中小板还需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如申报创业板无需征求意见;

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

证监会根据反馈回复继续审核,预披露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形成初审报告;

证监会发审委召开会议对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发行人上市投票表决;

依据发审委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作出决定。

 

阶段:路演、询价与定价

时间:3-4

内容:

发行人在指定报刊、网站全文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信息;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确定发行价格。

 

阶段:发行与上市

时间:视实际情况

内容:

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

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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