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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阳:学好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迎接新挑战

发布: 2020-01-10     文章来源:     查看: 7370次

 
 

/曹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书记、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

 

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就要正式施行了。从启动相关论证工作到列入立法计划,再到正式发布,历时6年之久。与2007版条例相比,新《条例》不仅在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方面有着很大的突破,也对物业服务企业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任何一部行业法规的最终出台,都将深刻影响行业的发展轨迹。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做好新老条例的衔接过渡工作,推进新《条例》的贯彻与执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当下的重点工作,更是深圳物业行业在新形势下应对新挑战的重要前提。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我们要积极面对新《条例》,要敬畏法治、尊重市场、做好服务。

 

敬畏法治

 

古人说,“畏法度者最快活”。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言行的界限。敬畏法度方能严以律己。物业管理涉及多个主体,方方面面,也服务着万千群众,点点滴滴,面临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也非常多,所以立法部门在新条例修订的过程中也是经过多方论证,慎重决策,在不断协调各方的利益中最终达成平衡。从新《条例》的相关条款来看,有些要求还需要我们物业服务企业慢慢去适应,有些流程还需要慢慢疏理和规范。但无论怎样,我们都要将新《条例》作为物业管理行为的准绳,不仅要严格遵守,更要怀揣敬畏;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为行。让新《条例》真正成为一部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守护行业发展的坚固盾牌。

 

尊重市场

 

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中国四十年改革开放的经验之一。张雁处长在条例首场宣贯培训中就特别提到,当前行业的很多矛盾纠纷都是由于市场化不彻底导致,这也是立法部门在《条例》修订中为什么要选择市场化方向的原因之一。近几年来,政府相关部门也先后取消了物业管理资质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制度壁垒,主要目的也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发挥作用,促进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只有让市场的回归市场,并尊重市场的发展规律,才能让物业管理真正回归本质,才能让物业管理发展走进良性循环。物业服务企业也要以新《条例》颁布为契机,根据自身的情况,增强市场意识、找准市场定位,根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环境。

 

做好服务

 

在此次条例修订过程中,特别将“以民生幸福标杆为目标,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美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住有宜居”做为立法的基本宗旨。其实,无论是打造民生幸福标杆,还是建设宜居社区,都离不开高品质的物业服务。而优质的服务一直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立足和发展之本。能否在对手的虎视眈眈中牢牢守住阵地?能否在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中保持较高的满意度?能否在岁月的流失中让业主的资产保值增值?这些,都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密切相关。而新《条例》的市场化思路,更是在无形中加剧着物业物业企业间的竞争,“拼服务”会成为未来的一种新常态。物业服务企业唯有诚信经营、做好服务、打造口碑,方能行稳致远。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政策导向和健全的法治保障,而健全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我们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如何将这部新《条例》更好的运用到下一步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也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的未来,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让我们以新《条例》颁布为契机,共同开创深圳物业管理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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