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物业)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要求,我协会研究制定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物业)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咨询联系人:季 通 010-62530337 13146650457
咨询联系人:熊芸露 0755-28285903 18408294876
附件:《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中心(物业)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实施办法》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