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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每月该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是多少?

发布: 2008-06-12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查看: 6081次

普通住宅每月该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是多少?

问题解答:

北京市物价局、市房地局于1997年6月正式出台了《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该办法对16个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规定了收费标准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其中使用人(住户个人)交费项目为: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保安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自行车)、机动车存车费等6项;产权人交费项目为:管理费、小修费、中修费、大修费、绿化费、化粪池清淘费、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10个项目。

使用人按月交纳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保洁费:2-5元/户,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物价局制定;

保安费:3-5元/户;

五费统收服务费:1元/户; 装修垃圾外运费20元/间;机动车存车费150元/辆(小车);210元/辆(大车);自行车存车费各区县自定。

产权人按年交费,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绿化费:0.55元/平方米;

化粪池清淘费:0.30元/平方米

管理费:2.4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2.82元/平方米(乙级住宅);3.50元/平方米(甲级住宅)

房屋共用部位小修费:0.91元/平方米(普通住宅);

房屋共用部位大修费:2.09元/平方米(普通住宅);

房屋大修费:5.04元/平方米;

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1元/平方米;

属高层住宅的,产权人还应承担电梯、水泵的运行维护费用;因市物价局规定的电梯、水泵运行费用标准是按没部、每组计算的,具体到每户应交纳的费用标准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摊。分摊公式为:某户应分摊的电梯费用=(楼内电梯总费用/楼区内总建筑面积)啄郴Ыㄖ婊L卦挤袷辗咽敌惺谐〖郏梢抵饔胛镆倒芾砉拘桃槎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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