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4月19-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和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同自治区发改委、乌鲁木齐市发改委以及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入物业服务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开展了为期四天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成本调查。
此次成本调查工作由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牵头,主要目的是按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物业管理课题研究计划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对《新疆物业服务市场化定价模型研究》课题所收集的前期数据进行核实与验证,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客观、真实并尽可能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关注、支持和共同参与,使得此次成本调查工作具有了新的、更深远的意义——为推动我市2016年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打好基础,从而实质性地推动我市物业服务价格体系的尽快建立和完善。
此次调研活动实地走访了新疆广汇物业公司、乌鲁木齐华源物业公司、阳光恒昌物业公司、新疆城建物业公司等8家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一方面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法规〔2012〕3088号)中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构成因素及2013-2015年物业服务实际费用支出情况对涉及到的25个样本小区财务数据进行了核查,确保了调研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了解了物业企业在我市目前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和经营大环境下的生存现状。
2015年底,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108号),引发了媒体和社会各界极大的关注和反响。其中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有关规定,与国家和地方部分现行法规规定不相符,对物业企业的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甚至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在四天的走访中,调查组充分听取了企业对物业服务收费和经营现状的汇报,实地了解了企业面临的困境,同时也认真听取了企业对我市物业收费价格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成本调查工作为推动和促进我市物业服务价格体系的尽快建立和完善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协会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