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质量与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培养标准化人才,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定于10月17—1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岗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吉林省长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0)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建设专业委员会
二、培训课程
模块一:质量国策与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基础理论、物业服务质量管理、品牌管理
模块二: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路径、方法与实践,项目标准化落地的方法与优秀案例
模块三:结业考试
培训师资简介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分管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的副总、
总监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大中型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10月16日13:00-17:00
(二)培训时间:10月17日8:30至10月18日17:00,共2天
(三)培训地点:长春市华天大酒店(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288号 电话:王成华18946677553)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2日17:00,报名学员满200人方可开班。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1.登录协会网站https://www.ecpmi.org.cn/在线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2.报名信息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可通过银行缴纳培训费。完成缴费2个工作日后,请登录管理系统打印《报到通知书》,完成报名工作。
如有疑问,可拨打培训会务组咨询电话:0431-81810698
六、缴费流程
(一)收费标准
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或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报名费:1000元/人(含场地费、授课费和资料费);
2.非上述会员单位或个人报名费:1200元/人(含场地费、授课费和资料费)。
(二)缴费须知
1.单位报名且单位缴费的,请通过银行对公汇款方式缴纳(请勿以其他方式汇款),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单位简称+参培学员姓名(长春班)”;
2.单位报名、个人报名均由学员个人缴费的,请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缴纳(请勿以其他方式汇款),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单位简称+参培学员姓名(长春班)”;
汇款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00。
培训费发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开具的培训费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学员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账户名称: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01278K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甘家口支行
账 号:0109 0026 7010 668
3.退费办理: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本次培训的,务请于
10月12日17:00前与培训会务组电话联系,以便安排退费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三)食宿安排说明
原则上学员自行安排培训期间的住宿与用餐。选择在培训地点【长春市华天大酒店】住宿就餐的学员,请参考《食宿安排说明》详见附件3。
七、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10月16日13:00-17:00
(二)报到要求:
1.报到时请向培训会务组提交《报到通知书》《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长春)学员档案卡》(附件4),并现场领取培训资料。如有特殊事项请在10月16日17:00前与培训会务组联系;
2.《学员档案卡》详见附件4,请完整填写学员个人信息,并粘贴1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的,另准备2张1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照片反面务请注明:学员姓名+单位简称+身份证号),交培训会务组。
八、其他事项
(一)请学员在参训期间做好自身健康安全防护;
(二)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将对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结业证书》。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
联系人:代海芳 张 越
电话:010-88082353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建设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宗武 王 巧
电话:023-63262427
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培训会务组
联系人:怀艳楠 高梓琳 张要乾
电话:0431-81810698 18511787668 18943294666
附件:1.培训课程及师资介绍
2.培训报名流程
3.食宿安排说明
4.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综合能力提升培训(长春班)学员档案卡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