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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出台全国首部《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发布: 2008-06-12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查看: 2186次

上海出台全国首部《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市质量技监局审查批准,已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办公楼宇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标准遵循“先进性、科学性、操作性、统一性、规范性”的编制原则,充分体现了上海的城市管理特色。根据对办公楼物业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在标准内容上注意广度和深度的结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这一标准的出台为促进上海办公楼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对提升管理服务质量,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统计,目前上海办公楼的规模达到3420万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的“窗口”和标志,上海办公楼的大量出现以及智能化程度的提升,使投资环境得到了改善,同时这种态势对上海的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5年4月,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加快建立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系列标准的要求,由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对《规范》进行立项,标准起草单位由上海金茂英泰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两家承担。考虑到标准制订后实施的代表性、广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标准起草中吸纳了在办公楼管理方面有一定管理规模、管理经验或研究能力的中海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实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等作为协作单位参与标准起草。经反复征求意见和专家评价后,对一些不符合实际操作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最终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为上海市地方标准。

  《规范》所适用的范围是本市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办公楼,包括单一业主自用的办公楼、单一业主纯承租或自用与承租混用的办公楼、多业主自用或多业主自用与承租混用的办公楼等类型。《规范》的主要项目内容包括办公楼顾客服务标准、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标准、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标准、环境保洁服务标准、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标准、仓储和搬运标准以及检验标准七大类。在服务规范与提供服务的规范上要求做到定量化和定性化相结合,这为操作执行与监督考核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依据。如客户服务标准一项包括接待、信报、通讯设施安装、维修资金管理、装修管理、投诉处理和延伸管理服务;房屋和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包括房屋维护管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服务和标识管理;秩序维护与安全服务标准包括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环境保洁服务标准包括材质清洁和部位清洁要求;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标准包括绿化摆放与绿化养护;仓储和搬运标准包括储存、搬运堆放和库区安全与环境;检验标准包括自主检查、服务人员自查、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自查、物业管理企业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察和顾客满意度。

  《规范》为上海市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规范,属于技术标准范畴,非通用标准和作业标准。办公楼等级规范将在以后适当的时机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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