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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的通知

发布: 2026-05-18     文章来源:     查看: 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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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总结推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行业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现征集2026年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征集工作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牵头,《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具体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级物协”),各市(地、州、盟)及直辖市所辖区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级物协”)配合开展。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征集范围

(一)2020年1月1日前交付入住的住宅小区,项目类型包含商品住宅小区、安置房小区、国企移交社会管理小区和弃管小区等。

(二)自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物业服务信访投诉量明显下降或持续保持低位,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大幅上升或持续保持高位(90%以上)。

三、具体安排

(一)宣传动员(4月—5月)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征集通知,并召开协会区域工作会议落实工作部署;各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广泛宣传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二)案例征集(5月—8月)

1.案例申报

省级案例申报工作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遵循由各市级物协向省级物协推荐、各省级物协审核和统筹报送的原则开展,案例选树推荐要考虑区域内地域平衡和不同住宅项目类型全覆盖。其中,各市级物协可推荐不超过3个案例,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可推荐不超过5个案例。

各市级物协须依照参考标准(附件1)和材料要求(附件2)对企业报送的案例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须在推荐表(附件3)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案例材料与推荐表一并报送至省级物协。

各省级物协对报送材料审核完毕后,须如实填写《住宅小区“好服务”推荐案例汇总清单》(附件4),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所有推荐案例报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2026年8月5日截止。

2.案例要求

推荐案例报送材料包括案例材料、推荐表。企业撰写案例材料要严格依照选树参考标准和材料要求,可参考已出版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案例》。同步提供与案例材料内容匹配的项目和服务场景照片3-5张(jpg格式,1M以上),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时长5分钟内)。已入选的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案例(见中物协〔2026〕3号文件),不再重复申报。

(三)案例筛选(8月—10月)

1.《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依照选树参考标准和材料要求筛选案例;材料内容空洞,亮点不突出的一律不采用。

2.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复审,通过实地调研和现场暗访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样率不低于20%。

(四)宣传推广(9月—12月)

1.通过公益大讲堂、中国物博会和《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年会等活动,以及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工作中的鲜活实践、突出成绩和经验做法。

2.优选部分案例汇编出版《2026年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供行业学习借鉴。

(五)案例发布(12月前)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分阶段遴选出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并视情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面引导。案例选树要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让业主进一步感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

(二)确保公平公正。案例征集、审核、推荐全程公开透明,严格对照选树标准,不以小区规模、企业实力作为评判依据。

(三)确保材料真实。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对案例内容、数据、事例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严守纪律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开展评比表彰,不收取费用,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确保工作成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检验。

五、工作联系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宣传信息部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融媒体中心

电话:010-88083570、010-88086335

材料接收邮箱:wyglzzh@ecpmi.org.cn

 

附件:1.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选树参考标准

2.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材料要求

3.住宅小区“好服务”案例推荐表

4.住宅小区“好服务”推荐案例汇总清单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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